「劇院和戲劇似乎如此密切相關 [......] 以致於儘管劇院發生了所有根本性的變革,戲劇的概念仍然作為劇院的隱含規範性理念而存活」(Lehmann, 2006)
我們常常稱我們所做的事為「劇院」而不太去思考其含義。與此同時,大多數在Google上尋找我們所做的事情的人卻稱之為「戲劇」,顯然也沒有太多思考其含義。這種區分在香港的劇場領域中通常不太被討論,所以值得稍稍澄清一下,以確保我們都在同一頁面上。
什麼是 戲劇?
在談到古希臘劇場,「戲劇」一詞的源頭時,它只是指 動作 - (δρᾶμα,drama),源自「我做」(δράω,drao)。不是文本,不是故事,只是正在進行的事情。這個詞在英語中直到莎士比亞時代後才用來描述任何與劇場相關的東西,將其用作劇本類型的做法更是更加現代化。它的使用增加與其被用來描述電台和電視節目類型的時間相吻合。
如果你在Google上搜索「戲劇」,你可能會發現排名靠前的結果是韓劇(或者也許只是由於它們在香港的受歡迎程度)。慢慢地,這個詞的主要流行用途已經變得幾乎等同於電視肥皂劇,其特徵是:
「強調家庭生活、人際關係、性壓力、情感和道德衝突;涉及一些熱門話題;場景設置在熟悉的家庭室內,偶爾外出到新的場地。」(Bowles, 2000)
儘管這種類型名稱只是可能含義之一,但它導致了這個詞的含義缺乏明確性。如果有人告訴我他們在做「戲劇」,我更有可能想到他們在TVB上做一些尷尬的事情,而不是他們在創作當代劇場。
從學術角度來看,Peter Szondi提出了一個關於「戲劇」使用的好論點,對他來說,戲劇與特定的文學歷史事件有關,即在伊麗莎白時代英格蘭和德國古典時期出現的戲劇。對桑迪來說,這種「絕對戲劇」具有以下特徵:
- 對話的主導地位
- 排斥任何外於戲劇世界的東西(如觀眾)
- 時間的線性順序展開在當下
- 遵循時間、地點和行動的三大統一律
桑迪認為二十世紀的戲劇(比斯卡托、布萊希特、布魯克納、皮蘭德洛、歐'尼爾、懷爾德和米勒)在某種程度上試圖逃離這些,但仍然堅持戲劇形式,特別是他將布萊希特的做法單列出來,認為其代表了突破與傳統的戲劇形式。然而,在[漢斯-蒂斯·勒曼]的更現代學術著作中,布萊希特的創新仍被視為戲劇傳統的一部分。對勒曼來說,布萊希特的創新如此給桑迪和巴特留下深刻印象,以至於他們無法意識到超越戲劇的劇場全部可能性,而布萊希特的史詩劇院只代表其中的一小部分。對勒曼來說,桑迪仍無法想像沒有戲劇的劇場:
「沒有封閉虛構宇宙的再現,沒有故事情節的擬仿搬演。」
勒曼把劇場當作它的表演,而不是它的文學,這使他能夠展示劇場和戲劇在當今劇場中是如何分離的。他稱這種劇場為後戲劇性的——我們將在討論劇場的定義後再回到這個問題。
什麼是 劇場?
劇場是另一個來自古希臘語的詞,來自於θέατρον(théatron,「觀看的地方」),源自θεάομαι(theáomai,「看」、「觀察」、「注視」)。它可以指坐席區,也可以指坐在裡面的觀眾。在英語中,它在1570年代獲得了「上演戲劇的建築物」的意義,而它在「戲劇、寫作、製作、舞台表演、劇場藝術」的更廣義用法則可以追溯到1660年代。
劇場 vs。 戲院
在美式英語中,最近有一個試圖區分這兩個意義的嘗試,將「戲院」指定為建築物,將「劇場」指代藝術。在美國以外,這似乎是一個相當無意義的區分,但它似乎引發了激烈的爭論,並產生了大量的搜索流量,人們試圖弄清楚這兩種拼寫之間的區別。由於世界上大部分地區都能夠很好地不使用第二種拼寫,而且它們在語音上完全相同,所以上下文可能比拼寫更重要。
現在的「劇場」可以用來描述任何在觀眾面前進行的表演形式。它甚至不必發生在「劇場」(或「戲院」)建築物中——它描述的是一種情況,即一個或多個人在觀看一個或多個人。如果我們遵循彼得·布魯克在《空白空間》中的觀點:
「我可以把任何空曠的空間稱為一個赤裸的舞台。一個人走過這個空曠的空間,而其他人在觀看他,這就是進入劇場所需的一切。」(Brook, 1968)
這一定義的開放性使得劇場對我們以及許多其他現代公司和大學來說比戲劇更可取,在談論[我們的工作領域]時。劇場包含了更多現代類型的表演,這些表演可能不屬於更有限的「戲劇」定義或不承載其特定的含義(就像TVB的例子。。。)。劇場不必是戲劇,而許多受後現代主義影響的戲劇作品拒絕或至少不專注於戲劇元素的表演。為了進一步理解這一點,我們將看看漢斯-蒂斯·勒曼所描述的後戲劇和前戲劇。
什麼時候劇場不是戲劇?
「古典戲劇只為劇場提供了一種可能性。這種情況不僅是從當代後戲劇的角度出現的。通過沿著後戲劇的思路確認和豐富的古代劇場考量,戲劇也出現為前戲劇或非戲劇的劇場 [。。。] 作為一種劇場,戲劇同時與劇場產生衝突,而劇場是它存在的唯一地方。」(Menke, 2007)
在後戲劇性劇場和[悲劇與戲劇性劇場]中,勒曼考慮了各種不是戲劇的劇場形式。在後戲劇性劇場中,他舉出了塔德烏斯·坎托、伍斯特集團和強迫娛樂等例子作為後戲劇的例子,而在《悲劇與戲劇性劇場》中,他主張對古希臘悲劇作為前戲劇形式的討論;認為更好地沒有附加戲劇的先入之見來接近它。儘管對話-戲劇形式逐漸從中發展出來,但它並不是原始形式的核心。
我應該告訴戲劇系嗎?
好吧,至少在倫敦金史密斯大學,之前的戲劇系現在已經變成劇場與表演系。我認為這是一個好選擇,因為這表明負責人對於劇場和戲劇的意義進行了熱烈的討論,並傾向於最當代的解釋。如果一個戲劇系還滿足於叫自己這樣,那麼他們可能會受益於接觸勒曼的作品。
然而,我建議不要直接告訴他們他們錯了。畢竟,他們的焦點可能真的僅僅是戲劇,而這一特定部分的劇場可能是他們唯一能夠教授的內容。或者也許他們知道,但只是不想花錢更改標誌。
總結
我希望這有助於解釋為什麼我們不稱自己或我們的課程為「戲劇」,即使這樣做可能會在搜索引擎上獲得很好的效果。並不是說我們不做任何可以稱之為「戲劇」的事情——我們顯然是這樣的,而且我們在教學中也包含了這一內容,因為它仍然是劇場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然而,我們試圖創造新的和原創的作品,所以我們發現戲劇對於我們當前探索的定義過於狹隘。「劇場」給了我們更多的自由去進行奇怪的嘗試。